2013年江西吉安永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1名公告(3)
(四)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报永新县政府审定后,由永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前(2014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人事代理。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永新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2、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3、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317734471②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纪委监察局:0796-7722060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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