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工作程序: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5、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备呼伦贝尔户籍或为呼伦贝尔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
(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
(2)在呼伦贝尔市参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基层六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3)高等院校毕业后服兵役并退出现役的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需具备较熟练的蒙语表达能力,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进行蒙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报考。
7、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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