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3)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七、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和管理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招聘具体工作。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是发布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3514771。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591—87077881。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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