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名)
安徽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4年月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㈡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rsj.gov.cn)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⒋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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