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农业大学招聘人员公告(2)
五、 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社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统一发布。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需考生通过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应聘请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现场报名需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人事处人事科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将个人简历以“应聘X号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r88487039@163.com。
3.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大学外语六级及其以上合格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 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取消其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用人单位考核
学校各用人单位(学院、部)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课程授课及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并确定考核排名,上报学校进行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适应岗位要求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学校接到复检申请后7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原体检医生不能参加复检。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疑义人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