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今年或试行新任公务员财产公开(2)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法治蓝皮书(2014)》称,公职人员财产公开作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公开制度在2014年将有所突破,或将在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或先从新任公职人员单轨制试点,再过渡到所有公职人员的双轨制。相关人士解释称,新任公职人员公开财产涵盖范围较小,涉及的利益关系相对简单,比较容易推进。
在我国,财产申报制度早已有之。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申报制度主要有:1995年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的《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毫无疑问,财产申报制度对抑制腐败具有强大的警示作用,邹瑾律师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根据申报内容可以看出一个公务员的持续消费水平是否与其之前或现有的收入水平相匹配,便于及早发现潜在的腐败行为。
从规定看,财产申报的内容不可谓不全。不仅涉及不动产、子女家属拥有股票基金房产的情况,还有出国情况、配偶子女婚姻变动情况等。目前,除了没有现金持有量的申报,该申报项目都已申报。知情人士透露,现金持有量没有申报,主要跟我国现行的财产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关。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的处级以上干部每年都要申报,而局级干部施行的是内部公开申报,对于局级干部申报之后的申报材料还要进行检查。
“下一步要加强诚信申报,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始,可能要对申报的内容进行核查、抽查;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查,可能是在特定范围内进行抽查,这样就可以约束当事人的申报行为。”莫纪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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