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游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保工作(2)
(四)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超过一定数量分组进行的,各面试组之间计算出差异系数。面试现场给出的成绩乘以差异系数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最终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高者确定。考察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拟录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提出且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3年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被聘用期间其收入按龙游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余女士,周先生;联系电话:7228890,7015591。
举报受理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7015791。
附件:
《龙游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表》 |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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