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池州市青阳县住建委规划监察队招聘公告(2)
4、考试:
(1)A类岗位: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内容和标准:1000米跑,达标时间为4分25秒(含)以下(参照《安徽省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2)B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的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和省情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表达、写作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中:重点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组由7人组成。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岗位实际招聘数和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若等于或小于实招岗位数,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类岗位招考数,在同类岗位人员中,A类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B类岗位依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并公布。采取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的方式。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办法进行。
6、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一周。
7、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8、待遇:招考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其工资待遇按县政府对聘用人员的规定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等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查询网站: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6-5030572
县住建委0566-502160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5024111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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