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岩市永定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协管员公告(24人)(2)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审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5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文化知识(高中的语文、数学、政治基本常识100分)。
2.法律常识(行为规范中每个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5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退伍军人、特殊技术性人才按录取人员3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试(3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县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面试。
(四)组织审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退伍军人16名、特殊技术性人员4名,优秀社会青年4名,作为考核对象。
2.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3.考核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考核后不足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排名顺序确定考核递补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县人武部组织实施。
(七)公示: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改革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在议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加分审批
1.退伍军人曾荣获1个三等功的总分加3分,第2个三等功的总分再加2分,第3个三等功以上(含第三个)的每增加1个累计加1分;
2.因见义勇为等行为,受省级表彰的总分加5分,受市级表彰的总分加3分,受县级表彰的总分加2分。
五、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按照《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综[2012]237号)规定实行政府购买的程序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聘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合同。
(三)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统一管理,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每月100-1000元)、“五险一金”,不列入工资基金和编制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永定人事人才网,考试相关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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