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滁州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四)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统一组织,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期当年工资每月1600元,从次年起每年每月增资1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城乡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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