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2)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根据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及时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和幼儿园师资需求。各地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制”现象。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
(二)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任务的市、县(区)须安排一定比例(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补充招聘,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在6月下旬前完成第一轮的聘用工作,并及时公布补充招聘岗位,在8月底前完成补充招聘工作,确保明年秋季开学前,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到岗任教。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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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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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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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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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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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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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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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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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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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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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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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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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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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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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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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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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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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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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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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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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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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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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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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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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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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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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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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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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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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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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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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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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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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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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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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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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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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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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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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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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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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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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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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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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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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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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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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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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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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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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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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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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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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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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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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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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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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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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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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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