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个人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日、20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正式开始面试。各职位的面试具体时间见附件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报到及候考,8:50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