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池州市人防办对外招聘公告(2)
(四)面试
各专业分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网站进行公布。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若有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池州市人防办批准,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池州市人防办分别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与池州市人防办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人社部门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工资按照池州市人防办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2000元/月(保险、公积金除外)。
整个招聘过程在市纪委第五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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