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马鞍山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及评分分值。报考人员的计算机应用处理基本技能(30分)、经历履历介绍(30分)、举止谈吐印象分(30分),对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了解程度(1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面试成绩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有关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按合成成绩顺延递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在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网站(bcs.ahh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园区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按园区工作人员同岗同酬工资制度执行,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按照园区驻外人员考核奖励办法统一兑现相关待遇。
以上公告由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全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5--4399123 13956636943
联系人:陈主任
备注:请报考人员从网站自行下载《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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