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闽江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2)
四、考试办法
(一)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报福州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二)考试及成绩折算办法:
1.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分别占50%、25%、25%的比例合并计算,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除实验员岗位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面试分别占50%、50%的比例合并计算,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7日(8:30-16:30),报到地点设校本部人事处(大学城文贤路1号闽江学院行政楼C-202,乘41、48、95路公交车可达)。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核并提交一寸近期证件照1张。
2.考试时间安排:笔试安排在3月28日下午进行,面试与技能测试安排在3月29日至3月31日进行。
3.考试综合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分不同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考试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考试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根据考试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闽江学院校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学院人事处杨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61116
(二)监督电话: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0591-83761523
附件:闽江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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