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省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合计100分,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50。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综合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拟招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未达到1:3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确定各岗位前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的办法,内容为政策理论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参加面试,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告知招聘单位,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以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确定),体检、考核由省总工会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省总工会机关党委、纪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30176。
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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