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泉州石狮市医院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技术人员(2)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时间:3月7日(星期五)晚上18:30。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
3.笔试内容:非护理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
考《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笔试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告知。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半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市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告知。
1.时间:3月8日(星期六)—3月9 日(星期日)。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例分析、职业素质等。
4.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1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招聘。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半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市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3月10日上午。体检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告知。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次数为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总分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