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房地产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月9日上午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基本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由区房管局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合格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制,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合格录用的,第一年月工资标准1300元(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根据局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今后视工作表现逐步调整。
七、其它事项
招聘录用的人员应服从房管局工作分配,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房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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