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根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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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报名地点: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招聘根河市普通高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制度,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切实做好公开招聘人员的各项工作,确保新招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计划
根河市第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25人,其中: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5人、物理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3人,体育教师3人、心理健康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性病种,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为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4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交纳考务费。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学籍档案)、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登录根河市政务网站下载并填报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学历的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审核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派出专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20元。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即60元,2013年毕业生免交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城市家庭的报考者持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报考可免交报考费用。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按照要求在指定报名期限内报名、交费、领取证件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阶段,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考试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达到4: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做适当调整。
2.笔试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及初审情况在根河政务网站上另行通知。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
(1)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面试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要求应聘者写出简案、板书设计、说出重点、难点,如何把握处理等。以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标准,面试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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