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2)
2、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按报名岗位及人员类别提交报名表原件(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一张用于贴报名表,另两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后交报名现场)。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发送至fzedugov@126.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在线验证码查询及发送电子邮件格式要求与网络报名的非应届人员相同),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
报考高校、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非应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还应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福州地区公办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马尾区属特教校特教教师(在职)、福州星语学校特教教师(巡回指导)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所报岗位教师资格证、五年及以上培智类特教学校从教经历证明,马尾区属特教校特教教师(在职)还要求提供职称证和任职职务证明等。闽侯、长乐、福清应聘人员还应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配偶在福州市区工作单位证明。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应届毕业生无档案寄存证明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它岗位还需提供的证书或证明等详见本公告附表有关岗位要求。
3、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均不面向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招考,也不面向罗源县、闽清县、连江县、永泰县公办单位在编人员招考。
4、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技能证书。直接进行网络报名岗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须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于报名时间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特殊急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经报有关部门核准后可作适当放宽。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免笔试岗位采用面试考核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名教师应聘采取免试办法,由用人单位考核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或区公务员局(人事局)登记确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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