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福州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44名公告(2)
(三)其他类型毕业生招聘办法:
1、报名: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一)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中学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
(1)报名时间:3月17-23日。
(2)报名方式:毕业生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中,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定于4月13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大纲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2)资格复核: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本人应于5月6日至8日向我局人事科提供报考材料(见附件四),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人事科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面试时间定于5月-6月,面试人选名单和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在5月20日前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ljy.cn/),届时不再通知每位考生,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办法:由我局审核毕业生档案、相关报考证件、证明等。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办法:我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确定聘用对象:考核、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办法
1、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办法:聘用对象按就业协议予以聘用。
2、其他类型毕业生聘用办法: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二。报考小学的聘用对象应先选择附小第一分校,否则由考试成绩列在其后面的人员优先选择。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2014年7月31日。
2、报考中学的毕业生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毕业生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由长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28923771、28936296)。
附件:一、2014年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计划表和岗位表
二、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和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