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2)
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医师资格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七)现役军人报考时,试用期证明需加盖政治部的印章。
(八)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初审单位意见处,需签署旗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九)所有要求复印及打印表格的纸张一律使用A4复印纸,上报材料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十)在档案袋上封皮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封皮电子版在赤峰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nmcfws.gov.cn/)。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15日。
(二)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核通过者,须于考试前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七、其他事宜
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辖区报名考生进行资格预审,在审核考生信息时,注意修改数据库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前面直接填写旗县区,不要再加“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等字样,行政区划要选择正确。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确认,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另各旗县区,各单位必须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协助市局管理、指导本单位、本地区的考生现场审核,维护审核现场秩序。
请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文件严格把握报考条件,做好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政策宣传、咨询解答等工作。
赤峰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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