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正镶白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公告(2)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2.通过锡盟人事考试信息网、正镶白旗门户网站、电视台、官方微信以及向旗内各单位、各苏木镇社区(嘎查)下发通知等形式发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初审阶段
报考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到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办公楼三楼) 人才流动开发中心报名登记。报名费2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内财非税〔2011〕2371号和锡财非税〔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位应聘人员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岗位的考试。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30日。
2.资格复审阶段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3月31日前完成。对符合报考要求和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和笔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等额人数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统一在旗医院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广电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审定后在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公示
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正镶白旗纪委(监察局):0479-6521378。正镶白旗委组织部:0479-6523277。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6523418。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实行聘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牧 仁(政府副旗长)
成 员:徐世亮(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鹿文奎(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郑怀权(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苏德毕力格(文体广电局局长)
马全琴(编办主任)
郭 江 (机要局局长)
张 玉(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明(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德力格尔(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王庭星(人社局副局长)
毕力格巴特尔(人社局副局长)
宝力道(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正镶白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鹿文奎(兼),负责招聘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479-6522951。
此方案由旗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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