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正镶白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实施方案
2014年内蒙古正镶白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繁荣我旗文化艺术事业,着力推进文化强旗建设,满足乌兰牧骑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我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为推进文化强旗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舞蹈演员8名,其中:男4名、女4名。要求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声乐演员3名,其中:男长调1名、女长调1名、男通俗(兼主持人)1名。要求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器乐演奏员2名,其中:马头琴1名、键盘1名。要求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思想健康,品德端正,热爱文化艺术;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
3.普通全日制院校艺术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2014年毕业的考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其中舞蹈演员:男身高1.73-1.80米,女身高1.63-1.70米;
5.户籍要求:具有锡盟户籍的居民,户籍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未迁回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锡盟户籍;在白旗服务的 “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计划”、“储备高校毕业生”等“六项计划”服务生不受户籍限制;
6.有完整的学籍档案,未毕业的考生需开具学校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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