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员简章(3)
2014年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九、体检与考核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学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
十、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气象局根据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和拟聘人员档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列入自治区政府全额事业编制。
2.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届毕业生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贾来根
联系电话:0471-2208519、13848156505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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