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道路运输管理站招聘公告(2)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4月4日16:30
报名地点:讷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咨询电话:3323657
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退役士兵同时携带退役证。
2、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小组由劳动就业局、监察局、交通局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缩减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录取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4、体检与考核: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劳动就业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人员在讷河政府网上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道路运输管理站与之签定聘用合同。
6、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六、招聘纪律
(一)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严肃纪律 强化监督
1、招录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对招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市纪检监察、劳动就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讷河市劳动就业局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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