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人员工作方案(2)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在4月10-11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2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题从国家考试题库抽取。 笔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笔试时间:4月12日。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须缩减招录计划。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面试时间:4月13日。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由医务科安排轮科见习,执行见习期工资,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三)按照《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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