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体育网站(www.sports.xm .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拟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和《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拟聘人员的待遇等按照《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厦府办【2003】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年龄、参赛资格、获奖名次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例:年龄要求17~18周岁是指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1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体育局监察室(电话:0592-5156581)实施监督。
(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体育局网站(www.sports.xm .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运动员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体育局会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厦门市体育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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