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赣州市防震减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1.考核。考核工作由市防震减灾局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防震减灾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3.聘用。市防震减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组成。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工资。
五、咨询电话
赣州市防震减灾局,0797-8291768。
赣州市防震减灾局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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