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1700人工作公告
2014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1700人工作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造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培养工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5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0名(附后)。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详见笔试后的各市通知)。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全省2014年度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合肥市 | 50 | 马鞍山市 | 30 |
淮北市 | 20 | 芜湖市 | 50 |
亳州市 | 110 | 宣城市 | 70 |
宿州市 | 110 | 铜陵市 | 10 |
蚌埠市 | 80 | 池州市 | 60 |
阜阳市 | 140 | 安庆市 | 130 |
淮南市 | 40 | 黄山市 | 70 |
滁州市 | 90 | 总 计 | 1200 |
六安市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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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27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历届生须为2012、2013年毕业,且为中共党员。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择优选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201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我省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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