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翔安区社区网格员招聘公告(3)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厦翔委办〔2014〕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翔安区人社局 翔安区民政局
2014年4月1日
2014年4月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