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蚌埠市卫生局差额事业单位招聘199名公告(2)
2、卫生类笔试内容范围及比例:
(1)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30%;
(2)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3、非医疗卫生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次报名,笔试内容为通用基础知识30%,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成绩通过蚌埠卫生局网(www.bbswsj.gov.cn)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以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局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6、实践技能考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进行监督、指导。
各招聘单位的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原则上在5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考试、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5~9人组成。
实践技能及面试内容范围: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专业操作、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实践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分别在各招聘单位公布,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
(三)健康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单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统一组织体检,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按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待遇按招聘单位规定执行。
(三)2014年度的大、中专毕业生聘用时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循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3132092。
相关附件:1:蚌埠市卫生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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