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面试公告(2)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
2.递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4月17日,下午3:00—3:30集中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30—4:30递补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1号,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具体线路及乘车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学习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其他材料: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考生在资格审核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签署承诺书,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于2014年4月20日进行(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见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通过体能测评)参加面试。面试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凭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佛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全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时间)。
(一)面试时间:全市统一为2014年4月24日至27日(每位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地点: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银峰路2号)。
具体地点及乘车线路请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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