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汕头市公务员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公告(2)
七、报考汕头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初定于4月15日至4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通过资格审核后通知考生。
八、面试时间定于4月24至28日在惠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各职位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经录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属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交国家权威部门学历认证书。
十一、面试对象要按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有更改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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