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肇庆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核公告(2)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须体能测评的除外),同时须在《广东省2014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报考2014年广东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上签名(由考生自已下载并打印)后交招录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2.需递补面试考生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为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工作效率,考虑到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在考生自愿基础上,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扩大到所在职位面试人数的2倍(即: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为1人的,前3名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核,第4~6名确定为预递补人员;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为2人的,前6名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核,第7~12名确定为预递补人员,如此类推)。
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预递补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但要在资格审核时事先说明情况并签订相关协议(见附件6),当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时,预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含预递补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7)
体能测评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58-2227049
附件2:资格审核及地址一览表.doc
附件6:广东省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递补人员告知书.doc
附件7: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doc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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