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公告(2)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④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⑤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五)报考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及强制戒毒所等职位的考生,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考生对取消面试资格有异议的,可当场即时向市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该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招考单位应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留意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http://zzb.huizhou.gov.cn、http://rsj.huizhou.gov.cn)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2、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及强制戒毒所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带齐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惠州市警官训练处(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号)大门口集中,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4月24日—28日。
面试地点:潮州市。具体面试地点及职位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网站通知、公告(咨询电话:0752-2890801、0752-2890835)。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附件: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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