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卫生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人事管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执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聘用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012990,0550—503951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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