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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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25日、28日—30日
报名地点:安溪县司法局政工股(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9层905室)。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人事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0﹞61号)和市司法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2﹞57号)等规定,为推动我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开展,决定在基层司法所继续配置司法协理员。现就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协理员的性质和任务
司法协理员,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司法协理员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经过统一笔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司法协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是:
(一)协助落实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二)协助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入监帮教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
(四)协调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五)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工作;
(六)协助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各项安置优惠政策;
(七)负责文书档案管理,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
(八)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协理员配备数额
此次拟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共1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三、司法协理员基本条件
(一)安溪县户籍(生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五)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司法协理员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25日、28日—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安溪县司法局政工股(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9层905室)。
(三)联系电话:0595—23226908、18759548883,
1365599623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安溪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2份,上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核发
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现场报名及其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司法局核发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12日—1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司法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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