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额济纳旗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
(2)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选实行等额考核,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次序,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1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束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聘用意见。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已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经批准拟聘的人员,由旗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实习合同,并到合同鉴证机构办理合同鉴证手续,确立关系。
(2)按照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实行实习期制度,实习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列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3)正式列编起,六年内不得调离本职工作岗位,如本人执意调离,将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取出本旗招聘人事关系予以销毁。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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