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3)专业技能考核: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数控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汽车维修、音乐、舞蹈等专业岗位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4)最后成绩计算方法: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数控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汽车维修等专业岗位:最后成绩=试教成绩×60%+专业技能考核×40%;
音乐、舞蹈等专业岗位:最后成绩=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60%;
其他专业岗位:最后成绩=试教成绩。
注:最后成绩必须达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最后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成绩排序。
3.录用:招聘工作小组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在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具备相应层次职业(执业)资格证或工作经历的优先,并及时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录用对象于2014年7月31日以前须提供相应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两个专业岗位同时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如经审查,录用对象提供的材料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则不予录用。
4.待遇
凡正式录用的人员于2014年8月10日前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录用合同。学院提供公租房(费用自理),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按现行吉安市事业单位教师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录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
本次招聘过程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李蓉华(18979675656)刘皓(13970602806)
办公电话:0796-826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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