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亳州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98人公告(3)
上述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及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0577(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220577(县人社局),7223817(县教育局),7567125(县卫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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