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3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4年增人计划,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及相关规定,对2014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4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4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874名、卫生事业单位2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6日至199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4年5月2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7.研究生学历应聘教育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下学历招聘岗位的,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对于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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