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通辽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3)
(八)公示和录用。通辽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负责与党办、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被聘用人员上岗一律实行编制管理,开发区事业编制,事业人员工资待遇。由人社部门和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服从领导小组定岗分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机关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专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书证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30日。逾期不能提交相关证书证件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宣传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积极报考。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以副主任为组长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要分工协作,认真按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人社、财政等局要全程参与和监督,确保此项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75-8628951
此实施方案由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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