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包头昆区招聘专业人员194名公告(2)
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分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试讲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试讲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试讲考生参加试讲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试讲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二)报考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部门专业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命制试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进入面试范围考生按规定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序号。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2010年11月前聘任的昆区校聘教师,截止本学年末仍在岗的,每聘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昆区人社局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被聘用者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72-5990204 监督电话:0472-5305145
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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