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达茂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公告(2)
(3)成立面试专家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方案另定。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体检
1.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按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如遇有并列名次的,另行研究。
2.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指定达茂旗医院为体检医院。
3.体检结束后,如有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审批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的,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旗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达茂旗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0472——842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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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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