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卫生类人员公告(2)
(三)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其中,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招聘岗位的加分5分;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并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分2分。
四、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因总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将另行组织面试。组织对考核人选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人选应于6月26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试结束后,若出现部分岗位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将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落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晋江市公务员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1、2014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4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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