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补充人员招聘(2)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2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按笔试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按加权平均法计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回避要求
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参加招聘的我院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和聘用审批、审核等相关工作。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聘用核准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在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发布。拟聘人选确定后,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福建地质勘查院监督电话:0591-87900399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勘院
2014年6月17日
2014年6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