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事业单位180名公告(2)
(五)符合报名条件,所报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经体检考核合格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九个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一览红山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7月9日—7月15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一览红山人才网、《赤峰日报》、《红山晚报》等新闻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 )、一览红山人才网(http://www.hsrc.gov.cn)下载报名表(A4纸打印)。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7月22日17:30时。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考地点:请报名人员按职位类别,分别到相应报名地点报名。
(1)红山区教育局(红山区钢铁街西段)
区教育局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受理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报名工作。
(2)红山区人民法院(红山区三道街中段)
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受理报考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报名工作。
(3)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三道街东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受理报考除公、检、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师范类)职位的报名工作。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40KB),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蒙汉兼通等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一览红山人才网上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并贴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5、报考红山区委宣传部制片人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报名现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8、低保家庭报考人员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9、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在报名缴费时进行审核确认。
(三)笔试
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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