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事业单位18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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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7月22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以聘用试用合同为准。
(二)试用期执行事业人员见习期工资政策。
(三)聘用试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编制类别列事业人员管理。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72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7人。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其中报考研究生职位的应聘者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报考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要求男性,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单侧裸眼视力达到4.8以上,面部无明显斑痕,身高达到1.70米及以上。
(三)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职位的,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生成绩表》。
1、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考生,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考。
2、报考除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外其他教师职位的考生须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附表;
3、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须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小学语文教师(一)职位包括六大份小学、聂胡地小学、郎家营小学、后道小学、西水地小学、文钟一小、柳条沟小学、打粮沟小学、黑沟门小学、城南小学、西南地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二)职位包括红山区第四小学、红山区第六小学、红山区第八小学、红山区第十一小学。
5、幼儿教师(一)职位包括红庙子中心幼儿园、文钟中心幼儿园、东三眼井幼儿园、小房幼儿园、东南营幼儿园、黑沟门幼儿园、三眼井幼儿园。
幼儿教师(二)职位包括红山区第一幼儿园、红山区第二幼儿园、红山区第三幼儿园、红山区第五幼儿园、红山区第六幼儿园、红山区第七幼儿园。
(四)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4年7月15日在红山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红山区户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截止2014年7月15日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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