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曹县教育系统招聘初级岗位教师120名公告(3)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13869744530 13563889900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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